上海市張江科學城知識產權支持資金及專利資助政策
2019-02-01

一、政策依據

1、《上海市張江科學城專項發展資金管理辦法》(浦府規[2018]1號)

2、《上海市張江科學城專項發展資金支持知識產權發展實施細則》(滬浦知局〔2018〕34號)

?二、資助對象

工商注冊和稅收戶管均在張江科學城和張江核心園(含原有國家級高新區部分、原張江南區、康橋工業園區、上海國際醫學園區、合慶工業園區、張江光電子產業園、銀行卡產業園、周浦繁榮工業區)范圍內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獨立法人實體。經認定的大科學設施單位、高校、科研院所可不受工商注冊和稅收戶管的限制,但實際經營地需在張江科學城和張江核心園。

三、申報要求及要件

(一)支持開展海外專利布局

1、資助形式及額度

(1)對國外發明專利獲得授權的,給予一次性獎勵每件10萬元;對國外發明專利授權的,自授權之日起,給予連續六年50%的年費資助。對一個單位,每年授權獎勵和年費資助總額不超過200萬。

(2)對進入國際、國家標準制定組織的標準必要專利,每件給予一次性30萬元的獎勵。

2、申報要求

(1)專利第一權利人及專利證書上權利人地址在張江科學城和張江核心園。

(2)須為2016年1月1日(含當日)以后授權的專利且目前處于有效期內。

3、申報材料

(1)國外發明專利授權獎勵:a)資助申請表1(附件1);b)專利授權證書復印件(驗原件);c)營業執照復印件;d)專利清單(附件3)。

(2)授權國外發明專利年費補貼:a)資助申請表1(附件1);b)專利授權證書復印件(驗原件);c)繳納年費發票、收據復印件及相關賬單明細;d)營業執照復印件;e)專利清單(附件3)。

(3)標準必要專利獎勵:a)資助申請表1(附件1);b) 納入國際、國家標準制定組織的標準必要專利的證明材料復印件(驗原件),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標準立項文件、發布文件,標準文本(含前言、引言),標明標準備案號、標準號、專利號等;c)營業執照復印件。

請在每頁外文材料中標記清楚專利名稱、專利權人、授權日期、專利號,專利名稱和專利權人中文標注。

(二)加強知識產權運營

1、資助形式及額度

對企事業單位實施專利導航引領科技創新工作,經綜合評定,給予50%資助,單個項目資金支持總額不超過30萬元。

2、申報要求

(1)專利導航項目須依據國家知識產權局《企業運營類專利導航項目實施導則(暫行)》實施。

(2)項目屬于生物醫藥、信息傳輸、軟件與信息技術、節能環保、新材料、先進裝備制造等高新技術領域,針對上述項目開展專利競爭狀況分析、布局收儲、協同運用、許可轉讓、質押融資、創新啟示、風險預警、規避設計等。

(3)至少有1名與項目相關的企業技術人員全程參與項目實施。

(4)必須與有經驗的知識產權導航服務機構建立合作關系。

(5)項目經費需包含資料收集費、數據庫購買費、專利檢索費、專利分析費、資料翻譯費、調研費、報告印刷費、勞務費、專家咨詢費等。專項審計報告由企業自行安排審計公司出具。

(6)同一單位每年可申報2個項目,每年資助項目數不超過20家。

(7)須為2016年1月1日(含當日)以后實施的專利導航項目。

3、申報材料

a)資助申請表2(附件2);b)項目委托合同及發票復印件; c)專利導航項目報告; d)專利導航項目專項審計報告;e)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支持建立知識產權管理體系

1、資助形式及額度

對通過《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GB/T29490-2013)、《高等學校知識產權管理規范》(GB/T33251-2016)、《科研組織知識產權管理規范》(GB/T33250-2016)、《專利代理機構服務規范》(GB/T34833-2017)認證的企事業單位,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支持。

2、申報要求

(1)獲得國家認監委批準的知識產權認證機構頒發的認證證書。

(2)認證證書須為2016年1月1日(含當日)以后獲得且目前處于有效期內。

(3)一家企事業單位只享受一次貫標獎勵,已享受過貫標獎勵的,不因通過再審核而再次申請本條獎勵政策。

(4)須委托專業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建立知識產權管理體系,每家機構每年服務張江企事業單位獲得獎勵的名額不超過3個。服務機構本身獲得獎勵的,占用1個名額。

(5)企事業單位發明專利授權不少于2件。

(6)每年獲得獎勵的企事業單位不超過30家。

3、申報材料

?a)資助申請表1(附件1);b)認證證書復印件(驗原件);c)企事業單位和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的營業執照復印件;d)項目委托合同及發票復印件。

(四)提升版權運用和保護能力

?1、資助形式及額度

對獲得國家、上海市版權管理部門認定的版權示范單位,分別給予30萬、20萬元的一次性支持。

2、申報要求

(1)獲得國家、上海市版權管理部門認定。

(2)須為2016年1月1日(含當日)以后獲得版權示范單位認定且目前處于有效期內。

3、申報材料

a)資助申請表1(附件1);b)版權示范單位證明材料復印件(驗原件);c)營業執照復印件。

四、執行原則

本辦法規定的支持政策按照“從優不重復”原則執行。

五、申報程序

在“張江在線”下載申請表填寫完整,紙質申報表及相關申報材料(一式二份)送交到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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